現任東盟主席特使布拉索昆
首先,無論是緬甸軍方,還是流亡的民族團結政府,以及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實際上已經形成了唯一一個共識,那就是再次建國,建立一個基于民族和聯邦制的聯邦。但這些死對頭之間的共識完全被東盟的報告所忽視,甚至根本就沒提到。這就是東盟、鄰國和國際社會的一個認知盲區。即先入為主地視緬甸地區為一個實體國家。但長達數十年的沖突表明,緬甸僅是個散裝地區,只是被現代國家定義所強加給緬甸各民族的軀殼國。鄰國、東盟和國際社會不正視對這個問題的認知,那么所有其他的解決方案都是空中樓閣。
雖然流亡民族團結政府和軍事接管的國家管理委員會這對死對頭也在說緬甸是一個國家,但雙方無論是政治動作,比如民族團結政府組織的民族團結協商委員會作為平臺與各利益攸關方的談判、還是國家管理委員會與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少數民族政黨的談判,其核心就是重新建國,也就是默認緬甸現在只是個地區,是一個徒有國家軀殼的散裝多民族聚居區。也可以說,死對頭的緬族兩方,都已經認可了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斗爭幾十年所追求的首先廢除這個被國際社會人為捏造強加的軀殼國,再進行談判協商建立一個新國家。
所以,在如何長久解決緬甸地區和平的問題上,無論是現在執政的國家管理委員會,還是在野流亡的民族團結政府,還是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事實上都找到了解決沖突問題的原則性關鍵鑰匙,只是如何打開鎖的路徑不同,還需要在不斷地沖突中找到技術性路徑。在這方面,東盟的報告雖然是在為解決緬甸問題而努力,但直接拋棄了上述三方的這個唯一政治共識而糾結于技術性的瑣碎問題和政治立場上。這是非常令人失望的。
與此同時,國家管理委員會與另一個陣營的10支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30多家少數民族政黨的談判目前還在繼續中。從目前來看,由于緬軍的有限讓步,還是取得了一些積極進展。問題是,緬軍軍方領導人也是國家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敏昂萊還始終抱著2008年《憲法》和已經被證明失敗的《全國?;饏f議》不放,要求談判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少數民族政黨在此框架內談判。因此,目前的一些積極進展也就是這兩個前提條件下的最多的讓步了。這與眾多少數民族的期望還是相差實在太遠。
從政治視角來看,無論是流亡的民族團結政府,還是執政的國家管理委員會,無論其政治口號和立場是什么,但在與兩個陣營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少數民族政黨的談判立場上,都自認為天然地要領導和管理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少數民族政黨以及少數民族,把自己凌駕于他們都口頭宣稱的與各民族的平等口號之上,也就是,緬族的這兩個死對手,也有一個共同的立場,那就是必須是緬族掌權。也因此可以說,目前的緬甸戰火局勢,主要矛盾是緬族內部的事軍方掌權還是文職掌權的斗爭,緬族內部的這兩方斗爭,都為少數民族畫了平等、民主和聯邦制的大餅,但一具體到技術性細節的談判,國家管理委員會和民族團結政府這一敵對雙方共同的大緬主義立場就對少數民族原形畢露出來了。
第三,雖然國家管理委員會和民族團結政府這一敵對雙方都在與兩個陣營的少數民族武裝組織和政黨在談判。但目前都因為各自前提政治立場而停滯/艱難進行中,但緬族這兩個死對手都已經認識到目前的緬甸只是個地區而非實質國家,正是因為如此,才都贊同少數民族武裝組織提出的重新進行成立一個新國家的談判,這是值得肯定的。很遺憾的是。無論是鄰國,還是東盟還是國際社會,都沒有認識到這點對解決緬甸地區熊熊燃燒的戰火問題是多么關鍵和重要,其官方的表態都是還定位于緬甸地區是一個國家的先入為主的視角上。應該是,在表達上可以稱緬甸是一個國家,但在很多解決的技術性方式上,一定要拋開這種先入為主的國家實體政治束縛,比如只與代表緬甸的政府打交道(無論是執政還是在野)。很顯然,緬甸地區現在沖突的各主要攸關方實際上已經走在東盟解決緬甸地區問題方案的前面了。東盟特使的報告提出的解決建議已經遠遠落后于緬甸地區沖突各方的認知和正在進行的行動,那如何來指導緬甸戰火的平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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